• 獎勵&補助

    一、 頒發獎狀及獎金:

    (一)每區預賽各組取前 6 名由大會頒發獎狀。

    (二)決賽各組錄取 8 名頒發獎狀、獎盃及獎金。

    (三)第 1 名至第 8 名由大會頒發獎金計 296 萬元。獎金如下:

    年齡組別
    第1名
    第2名
    第3名
    第4名
    第5至8名
    U12組
    $70,000
    $50,000
    $40,000
    $20,000
    $10,000
    U18組
    $100,000
    $70,000
    $50,000
    $30,000
    $10,000
    公開組
    $120,000
    $80,000
    $60,000
    $40,000
    $20,000
    樂齡共融組
    $100,000
    $70,000
    $50,000
    $30,000
    $10,000

    排舞預賽加碼獎勵:
    六場排舞預賽中設置「最佳女子團體獎」得主共六名,由專業評審依整體表現進行評選。每場優勝隊伍提供獎金新臺幣 2 萬 5 千元,六場合計獎金總額新臺幣 15 萬元。

    All Style 排舞組
    名額
    獎金
    六場預賽
    共區1名;共6名
    每區25,000元;共150,000元

    二、 參賽補助:

    (一)補助各區預賽晉級參加決賽之交通費(補助1,000元)及住宿費(補助1,000元),即補助每位參加決賽選手2,000元,採以定額補助。

    (二)如有分區預賽因報名隊伍數不足,引導至其他分區參賽之情事,則另補助參賽選手交通費(補助1,000元)及住宿費(補助1,000元),即補助每位參加預賽選手2,000元,採以定額補助。

    三、依所得稅法規定,競技、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現金或獎勵,須按照規定辦理扣繳(所得金額達新臺幣20,000元〈含〉以上者,應按給付金額扣繳10%所得稅)。

    四、依所得稅法規定,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,得獎人須依規定填寫領據,並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;領獎人未滿15歲須由法定代理人代領獎項,若不願配合,則視同棄領獎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