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All Style 排舞

  • 預賽賽制

    每隊2-10人團體排舞表演賽,依照舞風及分組分別進行評分與排名。

    1.出場順序:報名後由賽務組使用電腦公開直播抽籤,並於社群及官方網站公告直播連結網址。

    2.比賽規則:

    項目
    規則
    比賽時間
    每隊限定1分30秒至2分鐘。
    扣分機制
    未達或超過者,以10秒為扣分單位,每單位扣『每位』評審原始分數3分。
    計時標準
    比賽時間自音樂播放開始計算,音樂結束之同時停止計算比賽時間。
    評分標準(總分100分)
    1.編排設計30分。
    2.技巧執行20分。
    3.音樂詮釋20分。
    4.完成度與整齊度20分。
    5.整體表現10分。
    6.總分計算方式:本賽事排舞評分採公平原則進行「去頭去尾計分制」,即去除七位評審中所給予之最高分及最低分,其餘五位評審分數加總後即為參賽隊伍之總分。
    7.同分處理方式:
    (1) 如總分相同,將先將原去除的最高分與最低分重新加入計算,分數較高者為優勝隊伍。
    (2) 若重新加回最高分與最低分後仍出現同分,將依前項七位評審中之「編排設計」評分項目分數加總,得分較高者為優勝隊伍。
    注意事項
    1.音樂開始前至結束後,任何舞蹈動作皆不納入計分。
    2.如有任何道具,表演後需自行清理不影響其他隊伍進行賽事,禁止使用之道具請見「本規程第捌點第三項、犯規與罰則規範-8違禁道具(P.20)」。
    3.各區預賽取前2名進入決賽。

    3.評分標準:總分100分

    評分項目
    權重
    評分要點
    編排設計
    30分
    編舞架構、隊形變化、空間運用之創意與完整度
    技巧執行
    20分
    舞步技術難度、執行精確度、肢體質感
    音樂詮釋
    20分
    對音樂節奏、段落、情緒之掌握與呈現
    完成度與整齊度
    20分
    團隊默契、動作一致性、整體完成水準
    整體表現
    10分
    風格獨特性、舞臺魅力、整體感染力

    決賽賽制

    每隊2-10人團體排舞表演賽,依照分組分別進行評分與排名。

    決賽形式
    晉級配額
    每隊3分鐘,七位評審中最高分及最低分不列入總分計算
    各分組12隊(北一、北二、中、南、東、離島各2隊)。

    1.出場順序:將於決賽選手行前說明會時,由賽務組使用電腦公開直播抽籤,並於社群公告選手出場順序。依照分組分別進行評分與排名。

    2.比賽規則:每隊限定3分鐘,未達超過者,以10秒為扣分單位,每單位扣『每位』評審原始分數3分。

    項目
    規則
    比賽時間
    3分鐘。
    扣分機制
    未達或超過者,以10秒為扣分單位,每單位扣『每位』評審原始分數3分。
    計時標準
    比賽時間自音樂播放開始計算,音樂結束之同時停止計算比賽時間。
    評分標準(總分100分)
    1.編排設計30分。
    2.技巧執行20分。
    3.音樂詮釋20分。
    4.完成度與整齊度20分。
    5.整體表現10分。
    6. 總分計算方式:本賽事排舞評分採公平原則進行「去頭去尾計分制」,即去除七位評審中所給予之最高分及最低分,其餘五位評審分數加總後即為參賽隊伍之總分。
    7. 同分處理方式:
    (1) 如總分相同,將先將原去除的最高分與最低分重新加入計算,分數較高者為優勝隊伍。
    (2) 若重新加回最高分與最低分後仍出現同分,將依前項七位評審中之「編排設計」評分項目分數加總,得分較高者為優勝隊伍。
    注意事項
    1.音樂開始前至結束後,任何舞蹈動作皆不納入計分。
    2.如有任何道具,表演後需自行清理不影響其他隊伍進行賽事,禁止使用之道具請見「本規程第捌點第三項、犯規與罰則規範-8違禁道具(P.20)」。

    3.評分標準:總分100分

    評分項目
    權重
    評分要點
    編排設計
    30分
    編舞架構、隊形變化、空間運用之創意與完整度
    技巧執行
    20分
    舞步技術難度、執行精確度、肢體質感
    音樂詮釋
    20分
    對音樂節奏、段落、情緒之掌握與呈現
    完成度與整齊度
    20分
    團隊默契、動作一致性、整體完成水準
    整體表現
    10分
    風格獨特性、舞臺魅力、整體感染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