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預賽賽制
每隊2-10人團體排舞表演賽,依照舞風及分組分別進行評分與排名。
1.出場順序:報名後由賽務組使用電腦公開直播抽籤,並於社群及官方網站公告直播連結網址。
2.比賽規則:
項目規則比賽時間每隊限定1分30秒至2分鐘。扣分機制未達或超過者,以10秒為扣分單位,每單位扣『每位』評審原始分數3分。計時標準比賽時間自音樂播放開始計算,音樂結束之同時停止計算比賽時間。評分標準(總分100分)1.編排設計30分。
2.技巧執行20分。
3.音樂詮釋20分。
4.完成度與整齊度20分。
5.整體表現10分。
6.總分計算方式:本賽事排舞評分採公平原則進行「去頭去尾計分制」,即去除七位評審中所給予之最高分及最低分,其餘五位評審分數加總後即為參賽隊伍之總分。
7.同分處理方式:
(1) 如總分相同,將先將原去除的最高分與最低分重新加入計算,分數較高者為優勝隊伍。
(2) 若重新加回最高分與最低分後仍出現同分,將依前項七位評審中之「編排設計」評分項目分數加總,得分較高者為優勝隊伍。注意事項1.音樂開始前至結束後,任何舞蹈動作皆不納入計分。
2.如有任何道具,表演後需自行清理不影響其他隊伍進行賽事,禁止使用之道具請見「本規程第捌點第三項、犯規與罰則規範-8違禁道具(P.20)」。
3.各區預賽取前2名進入決賽。3.評分標準:總分100分
評分項目權重評分要點編排設計30分編舞架構、隊形變化、空間運用之創意與完整度技巧執行20分舞步技術難度、執行精確度、肢體質感音樂詮釋20分對音樂節奏、段落、情緒之掌握與呈現完成度與整齊度20分團隊默契、動作一致性、整體完成水準整體表現10分風格獨特性、舞臺魅力、整體感染力決賽賽制
每隊2-10人團體排舞表演賽,依照分組分別進行評分與排名。
決賽形式晉級配額每隊3分鐘,七位評審中最高分及最低分不列入總分計算各分組12隊(北一、北二、中、南、東、離島各2隊)。1.出場順序:將於決賽選手行前說明會時,由賽務組使用電腦公開直播抽籤,並於社群公告選手出場順序。依照分組分別進行評分與排名。
2.比賽規則:每隊限定3分鐘,未達超過者,以10秒為扣分單位,每單位扣『每位』評審原始分數3分。
項目規則比賽時間3分鐘。扣分機制未達或超過者,以10秒為扣分單位,每單位扣『每位』評審原始分數3分。計時標準比賽時間自音樂播放開始計算,音樂結束之同時停止計算比賽時間。評分標準(總分100分)1.編排設計30分。
2.技巧執行20分。
3.音樂詮釋20分。
4.完成度與整齊度20分。
5.整體表現10分。
6. 總分計算方式:本賽事排舞評分採公平原則進行「去頭去尾計分制」,即去除七位評審中所給予之最高分及最低分,其餘五位評審分數加總後即為參賽隊伍之總分。
7. 同分處理方式:
(1) 如總分相同,將先將原去除的最高分與最低分重新加入計算,分數較高者為優勝隊伍。
(2) 若重新加回最高分與最低分後仍出現同分,將依前項七位評審中之「編排設計」評分項目分數加總,得分較高者為優勝隊伍。注意事項1.音樂開始前至結束後,任何舞蹈動作皆不納入計分。
2.如有任何道具,表演後需自行清理不影響其他隊伍進行賽事,禁止使用之道具請見「本規程第捌點第三項、犯規與罰則規範-8違禁道具(P.20)」。3.評分標準:總分100分
評分項目權重評分要點編排設計30分編舞架構、隊形變化、空間運用之創意與完整度技巧執行20分舞步技術難度、執行精確度、肢體質感音樂詮釋20分對音樂節奏、段落、情緒之掌握與呈現完成度與整齊度20分團隊默契、動作一致性、整體完成水準整體表現10分風格獨特性、舞臺魅力、整體感染力


